政令宣導-本(110)年端午時節將屆,請同仁遵守「公務員廉政倫理 規範」相關規定
主旨:本(110)年端午時節將屆,請加強宣導「公務員廉政倫理
規範」並落實報備登錄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10年6月3日廉防字第11005002880號函
辦理。
二、請加強宣導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(下稱本規範),公務
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,除有
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,應予拒絕或退還,
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;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,亦
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登錄備查,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
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。
三、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,請鼓勵運用行政院人
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「e等公務園+學習平臺」
(https://elearn.hrd.gov.tw/mooc/index.php)等教學資
源,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。
相關檔案
1100607年端午時節將屆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.pdf
發布時間: |
2021-06-10 08:00:38 |
發布單位: |
文華國小人事室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