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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令宣導-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閩南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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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112年11月21日府教務字第1120260178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強化本土語文授課教師之專業能力並維護學生學習品質,鼓勵本縣國民中小學編制內現職教師(含代理教師)參與閩南語中高級認證考試,以完備閩南語課程所需師資,特訂定是項計畫。
三、旨案獎勵金參照「苗栗縣政府112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獎勵計畫」第三點第一項第一款所訂合格級別及核發金額標準:中高級新臺幣(下同)1,500元,高級3,000元。
四、旨案申請作業流程規劃如下:
(一)規劃兩梯次辦理
1、第一梯次:113年2月19日至113年2月23日。
2、第二梯次:113年7月25日至113年7月31日。
五、檢附是項計畫1份。



相關檔案

121423_0021983_112苗栗縣國民中小現職教師閩南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(核定版).pdf


發布時間: 2024-02-02 13:26:51
發布單位: 文華國小教務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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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權所有:苗栗縣苗栗市文華國民小學
最後更新時間:2024-05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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